甲酸乙酯 3類危險品 出口經驗 UN1190 CA
我國gr2760-86規定甲酸乙酯為允許使用的食用香料,又稱蟻酸乙酯,其化學結構上具有活潑羰基和酯基性質,有還原性,能進行酯縮合反應,能混溶于乙醇、乙醚、苯和丙二醇,微溶于礦物油和水(在水中逐漸分解),易燃燒。
用途:甲酸乙酯用作硝酸纖維素、乙酸纖維素等的溶劑,以及食品、香煙、谷類、干燥果品等的殺菌劑、殺幼蟲劑和熏蒸劑。甲酸乙酯作為香精可用于調合桃子、香蕉、蘋果、杏、菠蘿、漿果等香氣,亦可作為黃油、白蘭地酒、甜酒、威士忌酒等的香料。甲酸乙酯也是有機合成的中間體。
例如在制藥工業,用于抗腫瘤藥物富雪定、維生素b1的生產;甲酸乙酯與在甲醇鈉-二甲苯溶液中縮合可得乙?;蚁┐尖c,與乙酰甘氨酸酯縮合再與硫**環合可得2-巰基咪唑-4-羧酸乙酯。甲酸乙酯用于生產魚腥草素、痛驚寧、康復龍、噻嘧啶、噻啶苯芥、利血生、全合成法山莨菪等的藥物。
正確運輸名稱(中文):甲酸乙酯
正確運輸名稱(英文):ethyl formate
un no.:1190
包裝類別:ⅱ
危險類別:3
ems no.:f-e,s-d
海洋污染物:無
hs code:2915130000 出口監管條件:無 出口退稅率:13%
甲酸乙酯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產品,報關需要商檢通關單,否則直接查驗扣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