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尼特巴基斯坦亞公司注冊優勢
登尼特巴基斯坦亞公司注冊優勢
引自中國商貿部“走出去”——根據巴基斯坦《1976年外國私人投資(促進與保護)法案》《1992年經濟改革促進和保護法案》以及巴基斯坦投資優惠政策規定,巴基斯坦所有經濟領域向外資開放,外資同本國投資者享有同等待遇,允許外資擁有100%的股權,沒有投資金額方面的限制。巴基斯坦投資政策規定限制投資的5個領域是:武器、高強、放射性物質、證券、鑄幣、酒類生產(工業酒精除外)。此外,由于巴基斯坦是伊斯蘭國家,外國企業不得在當地從事夜總會、歌舞廳、電影院、按摩、洗浴等娛樂休閑業。
1、巴基斯坦亞公司設立企業的形式
巴基斯坦法律允許外國企業在巴基斯坦以三種形式從事經營:一是獨資(sole proprietorship),二是合伙(partnership),三是成立公司(company)。獨資即個體經營,指自然人以自有資金從事某種經營活動,在設立上沒有正規程序要求。合伙企業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或組織根據合伙合同成立的經營組織,合伙各方對合伙企業盈虧負全部責任。公司是根據《1984年公司法》規定成立的法人實體,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無限責任公司之分。
2、外國公司在巴基斯坦開設分支機構,需在開設前30天內向巴基斯坦投資委員會提出申請,然后到證券與交易委員登記注冊,經登記注冊后的企業應持有關批準文件到巴基斯坦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獲取稅號(ntn號碼),以及到商業銀行履行開戶等手續。有關聯系方式和相關表格可登錄投資委員會網站和證券與交易委員會網站。
注冊程序如下:
(1)核準公司名稱。公司注冊的第一步是繳納100盧比到公司登記處核準公司名稱,以確定擬使用的公司名稱未與其他公司重名或相似,也無欺騙或違背宗教義理。
(2)審批程序。任何7個或7個以上的人為了合法目的,簽署合約和公司章程,并向證券與交易委員會注冊登記,就可以成立一個上市有限公司;任何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可以按相同的程序,成立一個私營有限公司。
(3)在制造業領域成立公司無需政府審批,但成立下列類型的公司時需要經過相關部委的預先批準:銀行,保險公司,金融投資公司或投資銀行,租賃公司,風險投資公司,資產管理公司
(4)公司注冊所需文件:如要注冊公司,建議登錄證券與交易委員會網站查詢和了解有關程序和事項。
所需文件如下:
私營有限公司(private company):
—由發起人簽字的公司章程一式四份,一份蓋章;
—填寫公司法規定的指定表格,由一名董事或律師或注冊會計師簽字;
—填寫公司地址表格;
—填寫公司經理、董事和其他人員情況表。
上市有限公司(public company or listed company):除了私營有限公司注冊所需的上述文件外,還需要填寫同意出任首席執行官和董事人選的兩個指定表格。
開設項目辦公室或辦事處、聯絡處:—擬在巴基斯坦從事出口活動的外國公司不需任何手續即予以注冊;—擬在巴基斯坦設立聯絡處以推銷產品和服務的,需要取得巴基斯坦投資委員會的許可;—外國公司擬在巴基斯坦開設分支機構、聯絡處或代表處的,需填表向巴基斯坦投資委員會申請許可,投資委員會將在6-8周內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