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徒姓 安徽天宇家文化傳媒供應
其二,“姓”即是子女,子女相為親,相組為族。所以廣其義,姓可作族屬、族人解,亦可以進一步將之理解為泛稱的“族”的意思,如殷墟卜辭中之“多生”西周春秋金文中之“百生”,浙江司徒姓。在卜辭中“多生”是指占卜主體(王)的親族。西周金文中的“百生”,從銘文內容看,可以用來稱本族族人,也可以泛指沒有親族關系的其他族的族人。至于東周文獻中所見的“百姓”,則不僅可以有以上“百生”之義,而且有的含義更***,浙江司徒姓,浙江司徒姓,幾乎近于***所說之百姓,即民眾,舊解或將”百姓”釋為“百官”,其說不可信。
中國人姓氏的分布實際上主要反映了同姓人群的分布規律。中國人的姓氏或同姓人群存在兩種狀態,大姓和小姓,或稱為常見姓氏和非常見姓氏。僅占總姓氏量不足5%的常見100個姓氏已集中了85%以上的人口,而占總姓氏量95%以上的非常見姓氏僅代表不足15%的人口。常見100個姓氏的分布是反映各地區人群的遺傳組成的主要因素,它們決定著中國歷史上人口遷移的規模和地域人群間的親緣關系的程度。而非常見姓氏人群更為表現其地域特色和相對高程度隔離的現象。第三,人群的遷移的主要方向反映了中國人遺傳基因的流動方向。因此,中國人姓氏和同姓人群的分布規律的研究有可能成為探討中國人起源,尤其是父系遺傳物質進化的一條新的重要途徑。
其四,“姓”在東周文獻中有時是指姓族之名號,如《國語·周語下》言“賜姓曰姜”之“姓” [15] ,即應理解為所賜姓族之名號即姜。又如《左傳·哀公》“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吳,故不書姓” [16] 很明顯“姓”在這里是指吳女所屬姓族之名號,即“姬”。所謂姓族之“姓”與作姓族名號講的“姓”是一實一名,屬于兩種概念范疇,所以會發生此種混同,當如楊希枚先生所言是由于名代表實,積久而以實為名,于是產生姬、姜之類姓之名號就是姓的概念。司馬遷在《史記》中常言姓某氏,沒能區別古代姓與氏之不同,但他所說的“姓”意思即是指姓族之名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