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電梯資質辦理
1.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含消防員電梯)(a1)
1.1技術負責人
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其職稱或者學歷是機械、電氣類相關專業。
1.2質量保證體系人員
(1)質量保證工程師,具有工程師職稱;
(2)設計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工程師職稱;
(3)工藝、焊接、檢驗與試驗、現場施工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工程師職稱。
1.3技術人員
除技術負責人、質量保證體系人員外,技術人員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的人員至少1人,具有工程師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 人,其職稱或者學歷是機械、電氣類相關專業。
1.4質量檢驗人員
現場安裝和修理過程檢驗、驗收檢驗的質量檢驗人員不少于6人,由技術人員或者持有電梯修理作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
1.5項目負責人
由技術人員擔任。
1.6作業人員
持電梯修理作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于35人,其中持電梯修理作業資格證6年以上或者取得電梯中級技工職業資格證的技術工人不少于8人。
2.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含消防員電梯)(a2)
2.1技術負責人
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其職稱或者學歷是機械、電氣類相關專業。
2.2質量保證體系人員
(1)質量保證工程師,具有工程師職稱;
(2)設計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工程師職稱;
(3)工藝與焊接、檢驗與試驗、現場施工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
2.3技術人員
除技術負責人、質量保證體系人員外,技術人員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工程師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 人,其職稱或者學歷是機械、電氣類相關專業。
2.4質量檢驗人員
現場施工過程檢驗、驗收檢驗的專職質量檢驗人員不少于4人,由技術人員或者持有電梯修理作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
2.5項目負責人
由技術人員擔任。
2.6作業人員
持電梯修理作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持電梯修理作業資格證6年以上或者取得電梯中級技工職業資格證的技術工人不少于5人。
3.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含消防員電梯)(b)、曳引驅動載貨電梯和強制驅動載貨電梯(含防爆電梯中的載貨電梯 )、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液壓驅動電梯、雜物電梯(含防爆電梯中的雜物電梯 )
3.1技術負責人
具有工程師職稱,其職稱或者學歷是機械、電氣類相關專業。
3.2質量保證體系人員
(1)質量保證工程師,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
(2)設計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工程師職稱;
(3)工藝與焊接、檢驗與試驗、現場施工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
3.3技術人員
除技術負責人、質量保證體系人員外,技術人員不少于2人,其中具有工程師職稱的人員至少1人,其職稱或者學歷是機械、電氣類相關專業。
3.4質量檢驗人員
現場施工過程檢驗、驗收檢驗的專職質量檢驗人員不少于3人,由技術人員或者持有電梯修理作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
3.5項目負責人
由技術人員擔任。
3.6作業人員
持電梯修理作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持電梯修理作業資格證6年以上或者取得電梯中級技工職業資格證的技術工人不少于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