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食品經營許可證辦理要求滿足的設施條件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 毒、更 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食品安 全專 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 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營業執照副本原件,2個身份 證,2個健康證,地址要求商用非住宅